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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寵物,是家人,不是財產。

 

  她們總在我們身邊繞阿繞的,我們總說:「歡歡,不可以。」「喜喜,去姊姊那。」「歡歡喜喜,要聽爸爸的話阿!」「喜喜,來媽媽這裡。」

  她們在我追著要抱的時候跑著躲,但在我們看電視、吃早餐、工作除草時總靠在旁邊承歡膝下一般的相伴。

  每次聽到我們回家的車聲,即便是半夜也會醒來嘎嘎嘎的叫著,直到我們下車開心的喊:「歡歡喜喜,我們回家了。」才會轉成小聲的低嚷。

  幾乎每天到我們家喝早茶聊天的妳,怎麼會認為她可以殺來吃?

  當鄰居問要不要留肉時,妳還會回答我們不會要吃的妳,怎麼會認為我們會讓人殺了她來吃?只因為沒有了喜喜,她會瘦?!

 

  山上,不再有歡歡喜喜的聲音了。

 

  以為回到山上能看到歡歡的媽媽,擔心山上只剩歡歡的爸爸,回到山上迎接他們的是一片寧靜。

  當我們呼喚歡歡喜喜時,沒有嘎嘎的回應。

  或深或淺的綠意中,不再有她們潔白的羽毛、胖軟的可愛身軀。

  再也,看不到她們天藍色的眼睛,無辜的眨阿眨,當她們做錯事亂啄東西被罵時。

 

  隔鄰種李子的鄰居曾說:你們那兩隻鵝很肥,會有人想來偷抱。

  某些來玩的人說她們可以殺了。

 

  我們總是很認真的回答她們是寵物,是要養十幾年的、是要顧家的。

 

  每天來我們家的妳,每天看著她們在我們身旁繞去,叫著我們姊姊、爸爸、媽媽的妳,怎麼怎麼會把歡歡抓去殺了?!

  歡歡,不是財產,不是一隻鵝而已。

  她是我們的家人,即便她因為喜喜的死去而憂鬱,而瘦弱,我們也沒想過【趁她還肥美殺了她】。

 

  不在家的我們,錯失了護著歡歡的機會。

  喜喜忌日的同天,也成了歡歡的忌日。

  怕我一個人在家傷心的媽咪,直到今天我電話問了歡歡,才不捨的跟我說這件事。

 

  我的、我們家的,還不到兩歲的歡歡跟喜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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