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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算是早到的我們,享受了胡同無人的靜。


  胡同,Who Together ,與誰一起呢?
  自己總是少了份動力的懶散未去,與慧暑假前約好也未去的拖到那天(笑)



  Who Together?
   與誰一起才有這樣的動力去享受午後的閒靜?在胡同。
   與誰一起才有這樣的靜謐或是閒談自在?在胡同。
   與誰一起才有這樣的心緒流轉?在胡同。

  這些問題,我自己都回答不太出來。只能說,很高興這次相伴的是慧。(笑)




  與慧笑語著,微詫著靜謐無人的胡同,早已名滿各部落格的胡同焉能讓我們偷得這一室的獨佔?是我們過度好運亦或入聯遊行帶走了他人的清閒時光??


  有著宋T神韻的女子,隨興的靠坐在隔鄰桌上依著我們的詢問簡單的述說著餐點的內容。笑談著說『我們是很豪氣的,都休假日。』用以回答我連續兩次撲空的輕嘆。

  這,就是胡同,很有個人風格,大氣卻又適合懶散人兒的店。




  幾經挑選,選了這個、可惜那個,擇了這個、渴望那個,動作快的慧才等到三心二意的我帶著依依不捨的語氣,決定了雲澗松風醋及芝士馬鈴薯荷包。
  廚房陣陣香味傳來,現做的料理時間恰好讓我們晃蕩、探索、照相,看著貓兒在窗櫺間躍動,除了我們僅一位客人的胡同讓我們任意嬉遊。



  這,就是胡同,彷若媽媽食物香氣瀰漫的廚房,可以自在的等著那餵飽我們的美食並嬉戲。




 

【辭義辨明】

  很喜歡糸旁的紀,老愛用這個字覺得浪漫些,雖然明知兩者該有規定用法的^^a
  今天再度看到龍應台寫在中國時報三四少壯集的<蔚藍>,想想去了教育部國語辭典查清楚兩者的用法。

  記、二字在「記載」一義上相通。如「記錄」亦作「錄」。但在統緒、統理、準則等方面詞義,一律用「」。如「本」不作「本記」,「綱」不作「綱記」,「經」不作「經記」。反之,在當記載下來的文章意義上,一律用「記」,如「日記」不作「日」、「遊記」不作「遊」。今法律統一用字規定「記錄」用於動詞,如:「我將他演講內容記錄下來。」;「錄」用於名詞,如:「會議錄」。

  這麼看來,我常用的語意其實該是「記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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