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日的深夜,浪子回到台北,互道晚安準備入睡前,我的信箱收到了一封信。

  有人在我的最新文章留言,是誰呢?

  看完馬上大怒的截圖發噗,非常不高興的這樣說了......

    你們討厭某人可以,你們成立網站罵她也是你們的自由,但你們到處循線匿名
    留言是為了什麼?敢做不敢當的人又有什麼值得我信賴?

    今晚莫名收到訪客悄悄話留言 ,一看是讓我退書的內容,不敢留下資料也用
    悄悄話的狀態,我想了很久怎麼會找到我這,突然想到草莓的新文章我看了喜
    歡有留言,約莫是從那個留言跑過來的...

    我討厭敢做不敢當又到處放屎者。

  我一直都挺喜歡草莓圖騰與酪梨壽司的文章,從痞子法還是夾著小女生髮夾的可愛小法開始,從壽司寫捨不得丟掉舊手機開始,就常在他們的新聞台留言。

  但也不是一直都很喜歡她們的文章,有些時候草莓太銳利,有些時候壽司太商業化的冷淡,但整體來說她們的文筆與個性我是喜歡的。總沒有哪個自己的朋友是絕對無限的喜愛,人連自己都有不喜歡的地方不是。

 

  我知道沒有人可以做到每個人喜歡,當然也不覺得誰討厭誰就是錯。

  我更認同網路是個人發表言論自由之處,只要沒有侵害國家法益、社會法益或任何個別人的法益,我們都該予以保障。

  因此,當我知道有一個anti網誌,我很好奇的追了過去,花了三、四個小時讀了一些文章,卻沒看到任何我覺得真正有意義的文字後,我只是默默關掉那個網誌,然後回到我的生活軌道。

 

  或許,我看到的仍太少,只有看到各說各話的故事,或是對著文字裡的四、五個字執著地認定抄襲,光光這七、八篇就讓我累得無法繼續看下去,所以沒辦法看到anti的精髓。

  就前者各說各話的情形,反正雙方都不能舉證自己的正確,就單純把這事當故事來看,草莓的文筆我比較喜歡。

  再論到後者的用詞抄襲,那我早該被告到死,每每看到哪本書、哪個人用了某個辭彙我很喜歡,那陣子我寫的任何東西都會很容易用到那些辭彙,尤其生冷的更甚,例如氛圍。

 

  或許真有其事,或許草莓從來不是她自己在網路上宣稱的那個人。

  但,那又如何?

  她說的每個誇張人物故事有傷害到你嗎?要說某甲因為哪個名字、事蹟被代換掉的故事,被自己的朋友揪出來嘲笑怒罵,既然事情不是真的,要怪罪的是亂對甲對號入座的「朋友」,還是代換人物編造故事的作者?

  她沒有指名道姓誣衊人,頂多編些第一人稱的故事,或是把部份的自己與朋友融入故事中,甚至最多只是編造她幸福美滿、讓人稱羨至極的故事,那又對誰有何礙?

  就連史書都是被人從自己視角截選寫出的,光光一個個人網誌究竟有何重大歷史、政治、軍事、經濟......意義能讓人大罵至此?

  正如許多人說三毛沒那麼愛荷西、三毛的生活沒那麼爛漫一般,我不在乎。我只在乎她的文字能不能感動我,只要她的文字沒有實質傷害誰,我都覺得她沒有錯,她有發表自己言論的自由。

 

  同時,我也堅決認同如果沒有直接涉及誣陷或傷害,anti有發表與討論的自由。

  只是,到處匿名說人壞,到處拉人進入你無法具名的世界,我不認可。

  你真的有證據,覺得對方錯,理直氣平的當面說,不需要匿名,不需要悄悄話。

  你自己都不敢攤在陽光下供人檢驗,卻要我相信你? 不 可 能 。

 

 

  我想不出來,我這個人氣很低的小世界怎麼會被找上的,然後突然想到草莓的最新文章中我有留言......
  (10/28那晚草莓最新的文章還是〈Frankenweenie (有雷噢,沒看過的別進來先)@女主人的沙龍〉)

  一想到這就更氣,到別人家去亂晃然後到處留言引人去你的匿名世界是怎麼回事?恨不得世界大戰嗎?增加流量也不是這種做法......

  我很討厭這樣敢做不敢當的行為,對我來說這篇匿名+悄悄話的留言如同屎,讓我不清潔消毒一下很不舒暢,所以有了這篇怒文。

  討厭的、討厭的放屎者,請不要再來了。(厭)

 

  底下是整頁的截圖,點開應可看大圖,我要去砍留言了,口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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