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很喜歡情書。

 

  從以前就偏愛文字書寫下來的感覺,在手心裡沉澱澱的一種重量,我的第一隻手機還是爸爸跟當時的男朋友雙向催促去辦的,雖然很容易就習慣情話綿綿的手機生活,卻從來沒有忘記書寫的甜美,那種經過時間及空間才能傳遞的情感,有種沉寂後又揚起的紛彩,就像陳醋佳釀,不強烈得讓人心跳加速,卻韻味深厚得讓人一嚐再嚐。

  草莓圖騰的這篇《情書》,我不管看了幾次都很喜歡,那種以絲帶捆起的情感我也有過,擁有的不只是情人,還有自國小起與朋友們書寫的卡片,一束束藏在抽屜深處,偶爾翻到總不小心耗去一午的光陰回味。

 

  曾經,這篇文章我分享給了某人,無法給予代號,那麼就以代號名之。

  代號說他很喜歡這篇文章。所以我擁有了他生活的吉光片羽,一杯啤酒、一趟旅程、花般的女子、陽光下的孩童、巷弄間的靜謐、山頂的風……,那段時間我帶著不安與期待的心情等著信件,不安著不知如何回應,期待著對文字的無法抗拒,然後編號乍然中止。

 

  我不是好相處的人,對於情人來說。

  我是很好相處的人,對於朋友來說。

 

 

  女人嘛,當然希望有人喜歡自己,我不例外,有人對我好些,姊妹間聊天亂講就會說有有有~有曖昧了;再問幾個?扳著手指算得若有其事一般;實際上呢?沒有。誰當真呢?應該也是沒有。

  嘻嘻哈哈之間,誰對這些瘋言瘋語認真呢?不過是一些屬於我自己的、自滿的快樂,接著在蛛絲馬跡當中尋找否定,安心的將每個人放在應該而安全的位置上。

  是的,我不愛改變,討厭迎向未知,笑鬧著自己桃花旺無所謂,假性把男生朋友當曖昧對象講著也好玩,但真要說起來,每一個我都可以說得出來他怎麼跟我沒有曖昧,怎麼不可能喜歡我,認真而乖乖的將自己封在安全的地方。

  所以,每個真實出現危險性的人,通通被我隔離在不遠不近的地方。

  不遠,我捨不去任何一個朋友,沒有決裂的對我說永不連絡,我就會在朋友的地方站著。

  不近,我害怕接受改變,會造成改變的威脅性產生後,心裡的距離就出現了,再也無法那樣無拘的閒談。

 

  我是很虛榮的人。

  我是很膽小的人。

 

  在我的近距離線內,存活得好好的男性朋友其實不多。

  代號在不遠不近的距離中發怒遠去,因為我認定的弟弟,他認定的男人距離我比較近。

  寶貝在我的非常安全定位中,沒被我即時發現隔離出去,不小心成為寶貝。

  剩下平常沒有聯絡,有事也不見得聯絡的,在MSN的帳號中互相有著一個位置。

  

  只有徽,這個沒有熟到知道彼此每一件事情,但可以聊到很多興趣、愛情、心事……無所謂禁忌話題的大孩子,還在我安全範圍中,當著我的朋友。

 

  哥哥,是哥哥,超乎朋友的存在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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